集人防、技防、安全检查和智能安防于一体的北京保安服务公司
保安员宣传预防事故的义务及调解纠纷的基本原则
2020-12-04 14:27

 
    在保安公司所辖区域,不仅要求下属保安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更要求保安员做好宣传预防重大事故的义务。生产、科研、教学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事故、尤其是一些重大事故,给社会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,造成的不良影响也是严重的。

    可以说一起重大事故就是一幕悲剧,甚至是一场灾难。内部单位每年都有数以千计万计的事故发生,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往往比犯罪案件要大,事故是经济建设的大敌。这些事故都是能够避免的,但是,人们特别是一些领导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,因而不注意生产安全、盲目追求高效率,瞎指挥,违章操作、胡干蛮干的事情屡见不鲜,造成事故层出不穷,这就要求我们保安员及安保人员着力宣传事故危害的危害性,预防事故的发生。同重大事故作斗争是我北京保安公司安保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。
 
    我保安人员应该积极行动起来,同各类事故进行不妥协的斗争,是保卫四化建设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。和灾害事故的斗争,实行预防为主,预防和追查相结合的原则,严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,健全各种安全监督组织,落实安全责任制。

    保安员调解纠纷的基本原则
 
    保安员调解纠纷,是为了解决问题,而不是制造问题,所以北京保安公司要求下属保安员在调解纠纷时,不能随意的,没有原则的偏袒或偏帮一方,要遵循既定的几个基本原则。

    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原则:

    保安员在调解时要依靠政策、法律调解,有利于明辨是非,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政策、法律规定的原则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,消除争端,有利于对当事人和群众进行具体生动的政策、法律教育。

    民主、自愿原则:

    保安员在调解的过程是民主讨论、协商的过程,是创造条件使矛盾化解的过程。因此,必须坚持民主调解的原则,以保证双方当事人的民主权利。调解的过程又是在调解人员帮助下,使双方当事人提高认识、消除隔阂、权衡利弊、互相让步,进而使矛盾得到圆满解决的过程。无论是双方握手言和,还是一方向另一方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,都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。只有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协议才有可能得到执行。

    保安公司要求下属保安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,必须遵循四个基本原则: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原则;民主、自愿原则;平等原则;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。

    平等原则:调解纠纷中的平等原则包括以下内容:第一,纠纷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地位平等。第二,调解人员对纠纷当事人在适用政策‘法律上一律平等。第三,调解人员与当事人的地位平等。平等原则是调解工作的重要原则。只有坚持和贯彻平等原则,才能使调解人取得当事人的信任,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,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和解。

    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
    在调解民间纠纷的过程中,不能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。纠纷发生后,当事人有权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。调解过程中,当事人有权放弃调解而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调解达成协议后,对不履行协议的,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,既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也可以加强人民法院对调解工作的监督。

    保安员的调解只是自发的一种出于道德上的调解,我们并不是法律意义上调解员的,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循这四条原则;如果经保安员劝说调解无效,我保安员可以适当的通报公安机关,让公安机关的调解员进行调解。